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

2018-5-13 15:09| 发布者: 学生处| 查看: 2196| 评论: 0

摘要: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17-2018学年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及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安排2017-2018学年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厦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及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的通知,现将我校评选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列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名额及资助金额

    我校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别包括65个特困、182个贫困,共计247个名额;其中特困资助4000/学年/人,贫困生2500/学年/人。

二、参评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接受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一、大二、大三在校学生(我校五年专学生、培训生不参与评选);

三、基本条件

     国家助学金分为特困生、贫困生两个等级,二级学院负责人应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收入,家庭人员组成、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平均消费情况,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本条件为:

(一)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二)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三)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四)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五)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六)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七)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四、工作安排

1010日:学生提交申请书、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或者相关贫困证明、或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2);

 1013日:进行班级民主评选、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复审

 1016-1020日:各二级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1023日: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审核

1025-112日: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全校公

5个工作日

五、上报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或相关贫困证明、或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

(注:已获得过往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只需填写认定申请表)

2.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表(附件3),电子版

3.厦门市2017-2018学年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表(集中支付)(附件4),电子版

4.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名单(附件5),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5.关于国家助学金名单的公示(二级学院)(附件6),盖章纸质版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7年版)

2.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3.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表

4.厦门市2017-2018学年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表(集中支付)

5.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名单

6.关于国家助学金名单的公示(二级学院)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201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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